誆改運3年詐619萬命相師改判9月

【劉榮輝、陳奉秦╱台南報導】台南市一名命相師以神明旨意需補運為由,誆騙林姓婦人全家三年內,花了六百多萬元辦八十多場法會,最後卻沒有轉好運,一狀告上法院,一審台南地院判命相師無罪,台南高分院卻依常業詐欺罪改判一年六個月,經減刑為九個月,並賠林婦夫妻二百一十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不義之財

「謝謝法官的判決!」「不再表示意見!」林婦昨對結果不願表示看法。林庭祿昨不在命相館,電話也沒接,林母稱林最近很少回家。

法事漫天要價

判決書指出,林姓婦人二○○三年六月間巧遇林庭祿,林指她女兒天生乩童命要改運,她丈夫健康有問題,她兒子考運不佳,需「赦因果」、「補考運」、「處理帶天命」、「進庫錢」等法事,否則會有厄運。

林婦信以為真,從二○○三年六月到二○○六年六月由林庭祿陪同,到南市天公廟、城隍廟、東嶽廟、觀音大士殿作了八十幾場法事,被騙六百一十九萬元。林婦人指控林庭祿做法事漫天要價,每次都說是佛祖旨意,害她不敢多問。

恐遭工會退會

林庭祿雖提出「台南市陰陽宅設計職業工會」會員證及工會公報,並稱幫人「補考運」、「赦因果」等法事是平日工作,非對方所稱詐術。但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被告利用「佛祖旨意」、「補運」,使林婦「不敢違背神明旨意」,才請他做法事,但卻沒收費標準,認定被告已犯詐欺取財罪。

法官表示,林庭祿命相技藝是師承祖父,做法事時大部分都只是他一人所做,是否有這能力從事命相占卜值得懷疑,因此他以林婦家人身體和考運不佳做法事補運,並收取鉅額費用花用,顯有詐欺犯行,所以改判一年半的徒刑,經減刑為九個月,並應賠林婦夫妻二百一十萬元。

南市陰陽宅設計職業工會理事長尤坤添說,林庭祿若遭判刑確定,會召開理監事會議予以退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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